法律咨询

早晨4时左右,发现次卫、厨房及北阳台有大面积漏水,本人立即打电话通知物业,并通知楼上业主。并让爱人清理厨房里的积水。(当时使用相机及摄像机留有证据)及物业的现场记录,责任认定为楼上业主未关闭取暖炉进水阀,及装修时堵死排水孔所致,楼上业主负全责。 事后多次与楼上协商,赔偿事宜。我要求楼上请橱柜生产厂家修理被水浸泡过的橱柜部分(橱柜出现开胶,开裂及发霉现像),厂家查看后报价750元,但楼上业主以价格贵为由,拒绝。他要求请非厂家修理人员,只更换损坏严重部分,不严重部分只做涂胶修理,其它较轻浸水部分不预处理,本人以非厂家维修,材料质量及工艺无法保证,浸水部分只做涂胶处理只是修理其表面,对材料本身因浸水所造成的变化不起作用,提出若浸水部分都进行更换,并对更换部分承诺日后的保修,则可由非厂家维修,楼上未同意。07年2月2日,本人朋友愿出面调解此事,致电楼上业主,他以接电话浪费电话费为由拒绝。

人格尊严
2007-02-03 16:43: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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