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女11岁,牙痛到医院看病,大夫给开的卡马西平镇痛药,未告知副作用严重。服药一星期后发烧身上起泡,皮肤科医生诊断可能是药疹,住院,医院收到儿科。儿科医生忽略前皮肤科医生的诊断,诊断可能是水痘,按水痘治疗。一天后病情严重,医院要求转到上级医院治疗。无奈转到济宁后确诊为卡马西平过敏性红斑(药疹),治疗13日后痊愈。花费近万元。
问:1,给开卡马西平的大夫有无过失,可不可以要求索赔? 2,儿科医生有无过错,可不可以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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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过错。
2、无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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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计量.
2,儿科有过错,可以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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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过错责任, 应该关于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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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