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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电脑维修工,有一次给网吧修电脑晚了,网吧老板请吃饭,同时还请了他的几个朋友,有两个人在还没吃饭时就出去了,剩下我们三个人继续吃饭,当我们三人吃完饭后,一出门我就被人揣了一脚,这才知道先前出去的两个人跟别的桌上吃饭的人打架了,而且把人家打伤了,他两个也跑了,饭店也报警了,我觉着人家既然被打伤了也失去理智了,被踹一脚也没在意,就回家了。 十天后第一个早晨,派出所的人到我家说是让我到派出所去问我几件事,还叫了十天前一起吃饭三个人的那两个人,一到派出所里就给我们三个人戴上了手铐,一小时后才给打开,当我们三人把当时吃饭的经过说完后,派出所的人说打架的两个人跑了,让我们三个人每人拿叁千元押金,等打架的两个人抓到后再给我们退回来。 派出所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08-04-05 16:15: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