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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现在我遇到的问题是这个样子的,我的父母在我小的时候就离异了,后来我的父亲又另外组织了家庭,还生了一个女儿,在去年我父亲因为工伤而去世了,留下了一栋房产,房产的部分在公证处公证的情况下我只继承了房产一半的三分之一,我父亲抚恤金已经在单位的建议下进行了分配,每人各得三分之一,而后新的问题又产生了,之前因抢救我父亲产生的费用和我父亲去世的时候请帮忙的人吃饭的费用我的后母叫我跟她还有妹妹三个人共同也就是每个人承担一份,现在我就是想问清楚我到底应该如何来承担这笔费用,是该承担三分之一,还是象承担房产一样我只承担一半的三分之一,我现在想知道个明确的答复,她认识的人就是说我们该象分抚恤金一样,每人各承担一份,而我认识的人的意见就是我承担房产的多少我就应该承担这笔费用的多少!请您指点一下!谢谢!!

证券投资
2007-01-31 16: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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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