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你的留言我看到了,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和继母于1974年结的婚当时我有四岁后来生了两个弟弟,父母于1993年共同建盖了房屋一栋(占地面积80平方米两层半钢筋水泥房)我95年结婚后就一直在外打工,父亲病逝后继母叫我来分房子她说:房子是她和父亲盖的,80平米的房子有40个平方是她的现在要分只能分父亲的40平米而且是有她和我们3兄弟一起分,她说我和小儿子常年在外(父亲病逝时小儿子还在读书)在你父亲在世或患病期间没有尽到子女应尽的责任所以分给8平米房屋,我和2儿子在你父亲在世或患病期间长期在其身边照料尽到了子女和妻子应尽的义务所以分给每人12平米房屋,我现在的52平米房屋占不分配以后谁对我好我就给谁.以后你们3兄弟每年每人要给我1400元养老 (养老的事当时到过法院1400是法院判的),后来我们就每年给了她养老钱,现在继母已经不在了她的占地面积52平方米两层半钢筋水泥房于遗嘱的方式留给了她的亲儿子(遗嘱还公正过)现在这所房子可能价值100多万她的52平方米最少也值50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