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帮我的女朋友问一下相关的问题。大概的事情就是这样的! 她工作那里,一开始进去工作是收了她200块当作是伙食费的(工作满半年才可以退回),但是它又说是包伙食的。这可能就相当于押金吧?还有一次,她去广州了。没能赶上时间准时上班,已经由她对班的同事顶上岗位,时间是2小时。因为她是做收银的,时间可以由2个对班的同事分配好。现在她老板说:不可以,要扣她每小时60圆,一共120圆。(那里有规定,迟到的一天最多只能扣100圆)现在她不想干了,已经申请辞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