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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7月我给某咨询公司做访问员(未签任何合同),到06年11月结算劳务费2千余元时,该公司始终不肯结算,该公司负责人称到07年1月4日结钱,但到4日当天,该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托,写下“欠条”,内容如下:今2006年(此为该负责人笔误)1月4日,XX定于周六1月6日结给XX(我)劳务费XX元,特此证明。 XX(该公司负责人) (当时还敲了该公司合同章) 至今未结钱!!

损害赔偿
2007-01-28 00:06: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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