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基金会有一处房产拍卖,赵**与李**委托李**为其中间人为其竞标.结果以62.8万的价格竞得房子上下楼七间.当时房子为拍卖品,房产证在当地建设银行.当时拍卖下来的房子的所有手续李**保管着,而且房子交钱的单子的名字也是写的李**的,只是在下面注明房子是赵**跟李**交的钱.有李**的签字.2006年12月9日.李**没通知赵**,私自办出了房产证,而名字是李**的.而李**私自把他的一半房子进行了公证.现在赵**是交了钱没房产证.而这时李**要求分给他一间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