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女的,91年到了深圳,认识了汕尾的阿建,并在次年与其同居,在93年生下个儿子,儿子生下后的一个月,阿建才告诉我朋友他家里有老婆,在之后不久两个人就不同居了,一直十几年了,不过经济上有一定的瓜葛,98年阿建和其妻离婚,但仍然同居,我朋友现在的房产是她和阿建联名的,儿子是两边跑的.阿建那边的人都认为她们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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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如果在93年之后只是和阿建有经济上的往来而没有同居,而且一直以来没有办过结婚登记,那她和阿建就不是夫妻关系,她结婚是可以的,不会触及法律.
两个人联名的房产属于两个人的共同共有财产,任何一方要处理必须有另外一方的同意.小孩如果超过十岁,可以问问小孩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孩子的需要对抚养权的归谁很关键.至于你说的她的权利由于没有明确说是那些权利,我这里就不好回答解释了.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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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