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同我兄长分别经营两家不同法人代表的工艺品商店。广州某厂为产品供应商,同我父,兄两家店进行买卖产品供应,有过多次商务合作。 本年元月,该厂业务员致电我父,说其厂有一批折价货品可以低价销售,让立即打款9,300元至其私人交通银行帐户。我父照办,而后1周内未得到该厂发货通知。致电该业务员,手机无人接听,致电该厂,称其请假。在追问何时发货后,该厂一员工称:我兄商铺欠该厂9800元货款,我父所打货款9300元予以偿还我兄欠款。事实,我兄已将其厂质量出现问题产品返回,并该厂已经从货站全数取走其产品,其价值9000左右。该厂拒不付我父货,拒不退还货款,请问可否视为该厂对我父有商业欺诈行为? 1.两家店铺分属不同法人,不同地点,不单从我父兄的血缘关系认定同属一家店铺(广州该厂认为两家店是一家,所以他们抵扣我父的9300货款理所应当) 2.该厂业务员以“优惠销售产品”为由让我父打款9300块,而后该业务员避而不见,拒不出来澄清事实,该厂其他人员认定该款为偿还我兄欠款。(因款项打到私人帐户,且没有附言说明是货款,我发了一份传真给该厂,其基本内容为:汇款单复印件,并附言该款项为**商铺定购**货物***件的货款,按电话中约定请按时发货,如未接到厂方回复,则认为准备发货,并署名我父亲的名字及商铺地址)未接到厂方任何书面答复。因订货及确认收货都是电话联系,并没有书面的采购买卖合同,但可以找到历次打款的证明,及收货证明(收货单上每次给我父或兄都属有他们的名字及电话,是否可以此证明,属于两家不同的店铺。) 3。我兄已退回9000余元的货物,该厂避而不谈,就是咬定我父的那9300是偿还我兄的9800货款。

刑事案件
2007-01-25 14:44: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