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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05年购**商品房一套,购房合同上注明2005年7月31日前交房,并与一个月内办理房权证。逾期赔偿总房款的0.05%/日。 实际上05年7月交房后,开发商06年5月份才给我们房屋的发票。而从06年的1月1日,办理房权证需交纳房屋维修基金。(我们20#,22#,23#同种情况。

证券投资
2007-01-23 19: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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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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