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关离婚的事宜想咨询一下你,请在百忙中给予解答,谢谢! 我和我妻子是经父母介绍后认识的,认识不到4个月我们就结婚了,结婚后我们一直在分居两地,我们是2002年底结的婚.婚后1年有一个小孩.但我们一直没有感情基础,我于2005年曾提出和她离婚,经双方一直纠缠后,对方提出如果给30万就可以协议离婚,前前后后我一共支付了差不多24万,(这24万对方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收据)但对方一直不肯和我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现在依然要我再给多10万才肯离婚,但我又怕对方拿了前之后又不肯办理手续.故,我现在不打算再支付款项,我准备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我准备向法院提出诉讼,强制离婚.请问:强制离婚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再有,如果强制离婚不成,我是否从现在起向法院提出正式分居,如果我向法院正式提出分居后,需要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呢?这样的话,我是否需要支付女方的青春损失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