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问题:前两天我到塘沽区中心北路某国有商业银行,准备办理一张信用卡,但是银行工作人员拒绝为我办理,理由为我不是本地户口,且没有房产证。我觉得这种规定很不人性化而且不合理。 所以我想向律师咨询一下: 1.对于办理信用卡,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2.我没有本地户口,并不表示我没有还款能力,银行以此为由拒绝我的申请是否合理? 3.有时一些银行的工作人员到我们公司上门办理信用卡时,无论我们是不是外地人均可以办理,但是我去银行办理却出现这样的问题,我是否有权投诉他们? 4.如果银行没有这样的规定,我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此事? 单薇律师解答: 信用卡是发卡机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用、存取现金和转账结算等功能。 信用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个人卡又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关于信用卡的申请条件,信用卡的发卡机构依据报经中国银行批准的信用卡章程来审核申领人的资料。每个银行要求的资料会有所不同,对于个人卡,主要要求主卡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附属卡的申请人须年满13周岁。 主卡申请人须有正当职业,且收入稳定;或者虽无固定职业,但有稳定收入来源,否则需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担保金、质押或者担保人)。另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如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 收入证明, 财力证明, 居住证明等。 对于该读者遇到的情况,该读者可以要求银行方面提供银行的信用卡章程,结合其章程具体要求分析自己是否符合该银行的申领信用卡条件。在章程没有规定要求必须是本地户口或具有房产证才能申领的情况下,银行拒绝办理是错误的。 银行出现此类问题,该读者可以向遇到问题的银行的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选择到工商部门反映或者到中国银行的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问题。

经济相关
2008-03-29 19:18:5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银行办理信用卡是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双方依据民法协调彼此关系,银行有不签约的自由,虽然,不给外地人板卡甚至以其他理由办卡存在歧视,不好,但是,这是银行的自主权利,他可以拒绝你。银行不是政府机构,不可以不作为,必须履行法定职责。确实,作为律师,我给一些银行÷担保公司提供服务,确实发现,外地客户信誉较差,坏账相当一部分出现在他们身上。因为他在本地没有根基,容易讨债。你还知道吗?上海法院规定,外地人犯罪可以适用缓刑的,一律不判处缓刑,原因就是外地人无法监管。所以,银行这样做是为了降低确实存在的风险,不一定是完全错误的。银行是做生意,他可以决定什么做什么不做。
  • 有借鉴的意义.
  • 关于信用卡的申请条件, 每个银行要求的资料会有所不同, 主卡申请人须有正当职业,且收入稳定;或者虽无固定职业,但有稳定收入来源,否则需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担保金、质押或者担保人)。另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如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 收入证明, 财力证明, 居住证明等。

    户籍问题不是主要的,伴随条件具备,照样是给办卡的。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如果作为律师,认为上海法院对应该判缓刑的,就因为是外地人而枉法裁判是正确的,我只有对此表示深深的遗憾。
    并且,如果可以给我提供出上海法院确实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的证据,我很愿意为被歧视的外地人打一场公益诉讼。
    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是每个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 天津的同行,上海法院的这种所谓歧视是有道理的,比如一个民工,居无定所,没有收入保障,谁来落实缓刑的监管。这是对社会的不负责。虽然,这里可能有些问题,但是,法院如果要解释的话,理由绝对冠冕堂皇,某种程度上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再说,银行有自己的风险监控措施,他有自己的选择只有,否则,出了坏账你买单?商业银行,这个商业银行,你的明白。
    我刚当律师的时候,比你还激进,动不动宪法、权利的,我现在知道我当时是多么的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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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