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96年都下岗打工,2002年,我妻子在万州凯峰房地产公司上班,其公司授意员工和银行签订按揭购房协议,购该公司的门面一处,讲好不用我们付钱,只是签个字。在该公司的一再保证下,我到银行签了协议,没担保人,银行也未对我借款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后我一直没有交过钱款,银行也未催过我们,时隔5年后,我收到法院房地产评估一份,其中谈及银行与万州凯峰房地产公司、熊鹏经济合同纠纷。现在法院要求15天内前去解决。以我当时的经济条件根本无法买得起房屋,更不用说门面了,到现在也没这个条件。

涉外纠纷
2007-01-22 10:33: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