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位朋友前几天辞职了。向厂里提出辞职的时候,厂内的部门主管和老板和她说“把手里的工作做完就可以走”。1月18日,她的工作已经做完了,19日离开工厂,但19日打电话给老板说工资的事,她老板却说“必须要做完这个月才可以走,不然就不能结工资”。
她厂里是押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做到18号,一共一个半月的工资现在就结不了。
-
如果你朋友能证明其与工厂确实存在把工作做完即可以离职的约定的话,则工厂违规,如果无法证明工厂否认的话,则你朋友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工厂要求离职,否则工厂有权利扣代通知金,扣除后,应当与你朋友办理离婚手续.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