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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把现在手上的一套小面积住房A买掉(总价33.5W),中介已经付了定金1W,准备再买一套稍微大点的房子B(47W)改善居住质量,也差不多看中,支付了定金1W(因为只有一套房子,需要马上找新房子) 在支付定金时和A的中介签订了一分房上海地产委托代理合同(格式),因为不懂法律,也没有仔细看,抱着很相信他们的态度,在现在仔细看看在附加条款中有对我明显不利的条款,而且中介公司想吃差价,但我只要钱倒手就可以了,大致内容是, 1,房屋总价分两期给我,2.16日前给9W,3.30日前给23.5W,尾期在我搬出房子户口迁出后结清 2,我甲方委托乙方(中介)出售房屋,无论盈亏与我无关,我只要配合他们进行过户就可以了 3,如过我违约,就要返还双倍定金,并退还他们给我的全部款项;如果对方违约,就退还所有我的资料,产证,户口簿,我可以没收1W定金,但也要退还他们给我的所有款项 但是附加条款前面的条约没有标明违约金是多少,也没说什么时候签定买卖合同。 我想,如果我能及时搬出房屋并且牵走户口,拿到9W首付去购买新的房子,万一中介这边单方面毁约,他们只赔给我1W定金,而我那边房子B的交易已经开始,没有足够的资金衔接上,我要承担很多违约金; 即使我拿到全部款项33.5W,3.30日后已经买下房屋B,但房价下跌,中介这边万一在房屋A赚不到钱是不是也可以毁约,而且只给我1W的赔偿,那这33.5W不就变成我不能用,我给合同套住了吗? 而且今天中介又打电话过来和我说要我去办公证,并且钱款在公证后一星期给我,我听朋友说公证当天就可以出来的。

证券投资
2007-01-17 13:35: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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