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您所述事实,应该属于房屋赠与,大致介绍如下:
一、办理程序:收件→核准登记→收费→发证
二、缴验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涉及交易的提供房产契约;
2、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合同公证书;赠与方和受赠方到现场签署合同的,可不公证,但须提供共有人证明;
3、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共有人身份证件(验原件);
4、涉及委托的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5、涉及未成年人受赠的提交其监护人的相关证明。
6、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三、办理时限:17个工作日
四、收费项目:登记费、工本费、契税、交易手续费
五、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80元/套;非住宅: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150元;建筑面积201—500平方米每宗300元;建筑面积501—1000平方米每宗600元;建筑面积1001—5000平方米每宗1000元;建筑面积5001—10000平方米每宗2000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宗3000元。
工本费:10元/本。
契税:1.5%。(契税是指国家强制收取的一种过户交易税收)
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
收费项目可能会不同,具体向北京市建委房地产过户登记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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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范林刚律师
200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