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月1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于1月11日完成工作交接,期间,因为忘了把一项工作交给接手我工作的人,所以,公司一直卡着我的工资和资料,11日正式完成工作交接后,我12日来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因为我是从事财务工作,在入职时,我的母亲为我担保,并填写了一份“员工入职担保书”,但离职时公司人事部主管却不把担保书还给我,理由是:公司要把这作为档案留底。一开始,人事主管也没有说担保书要留底,还把它给我了,后来又来找我要回,说如果我不给的话,就算我的离职手续没办完,要卡我工资和转移社会保险等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