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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FF7F50] [size=4][size=3][size=2][size=4][face=楷体_GB2312]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新进北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由于交通非常方便,加上工作比较适合自己,我答应老总试用期满再签合同。我现在已试用两个月,但陆续从同事口中得知该公司从不讲法律,既不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明确的工资和奖惩标准,更没有三险等待遇甚至无故每月克扣白分之三十的工资,一年后再发。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职工该怎么办?是不是不满意只有离开?盼指点迷津!![/face][/size][/size][/size][/size][/color]

公司企业
2004-08-19 17: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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