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外面保养情妇,我母亲03年底知道后,和他谈过多次他仍不悔改,但是作为补偿断断续续给了我母亲10余万作为补偿,但仍未离婚,05年底我母亲在南京给买了一套房子,房子还未领产权证,购房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检察院收到举报要查我父亲有无做假账、侵吞国家资产等,要求我母亲给予配合,我母亲正在协助他们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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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一口咬定侵吞的钱全部给你们了,你父亲可能不会这样做吧?
而且也不是你父亲讲给你们打比方100万元司法机关就认定100万元的,还要有你们家里认可的.比如你们也认可你父亲给你们100万元,那就定为100万元.
避免这种结果关键看你父亲的口供了.
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有空到新街口时可以到律师事务所找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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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