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工地木工班的工人,对方是建都建筑公司拉水泥浆的一名司机。起因:我老公在放浆料时放的动静过大,吵到了在车上睡觉的司机,该司机醒来后即发脾气,我老公还开玩笑的说:“放快一点大家都好做事”说完就转身去帮一个水泥班的人推斗车,而这时那名司机从后面走过来不知怎么就把我老公推翻在地,打了,当时报了110,110的人说先送医院治病,然后要我们到堤东派出所报案,我们已与12月27日下午报了案,现在我老公在白石正骨医院住院,到2007年元月10日下午已用了5500多,医院还要求交2000,伤到部位为左脚骨断,放置了钢板,07年12月份还要回来拆钢板,而且现在这半年都不可以怎样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