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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我老公的爸爸家之前也在上海青浦重固农村的,是私房,宅基地证明上写的是老奶奶、爷爷、奶奶、爸爸的名字,而且宅基地上写明是三间瓦房,另边上是两间小房子,做厨房与放杂物用。五间房子的面积是1.5分地,除房子之外的场地面积是1.5分地,共计3分地。因村里要用地建厂,所以被征用,村里把老奶奶、爷爷、奶奶、爸爸安置在村边上的三间草房子里,(听说是村里的牛棚)没有给任何补贴费用,也没有给草房子的宅基地证明。草房因太破也没能力修复,后来老奶奶、爷爷、奶奶去世后,爸爸就只能住在了妈妈家里,宅基地的问题村里面一直未能帮助解决,现在重固又在做动迁,是商业动迁,我们应该怎么办呀?有补偿吗?请律师帮帮忙,谢谢!!

知识产权
2007-01-10 20:44: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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