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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现在的丈夫于2005年11月登记结婚,我现在想把我前夫留给孩子的生活费买一处房子,然后出租,给孩子做生活费.我的孩子12周岁,可以把房子写成孩子的名吗?在若干年后买卖时需要我现在的丈夫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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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9 08:37: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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