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一名技术人员,在一家网络技术服务公司任职,有签劳动合同(本人那一份也在公司里,到期时间为5月份),从2003年1月(成立那天起)一直工作至今,还有任命书.现公司以生意不好为由,给我两条路,其1:取消我现在的职位后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但工资就是另一个等级了,和现在的职位相差近2000元/月;其2:离开公司自行发展。公司这样的做法只是对我那个职位,我那个职位也就只有我一个人。本人从公司创业至今,立了不少功劳,好多技术服务都是本人建立起来的,至今一直在用,也不用怎么维护,所以我的工作事情不多。公司这样对我,感谢很不公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