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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工程师。 我们工程的监理工程中标单位是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南公司(湖南长沙),项目点是云南景洪电站监理部(云南景洪)。2004年受聘于景洪电站监理部工作至今,项目部每年都与我们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未通过劳动部门的鉴定与审核),但至今未为我们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并从2005年开始每月从我们的工资中扣除了7.5%的税(劳务税),2007年底合同到期之后,项目部至今(3月)还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我们双方的义务仍在履行。 我们该怎么办?如果通过劳动仲裁,应该找哪个劳动部门(是湖南省的劳动部门,还是云南景洪的劳动部门)?可以直接起诉吗,应该在哪里起诉???

劳动纠纷
2008-03-14 01: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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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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