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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买房,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父母为共有人,总价72万。到07年底,还剩按揭16万。房子现在的价值在150万左右。      由于去年利息上调等原因,我父母在07年12月底帮我把剩余的16万按揭款一次性付清了。那时候我正和女朋友商量08年结婚。结果她认为是我父母不愿意让她共用房产,才赶在结婚前把房款付清的。她意见很大。      我的问题是,如果16万按揭由我和我女朋友婚后一起还,如果离婚的话,这套房产的归属是怎么样的。 如果象现在这样已经还清房款了,如果离婚,房产归属又是怎么样的。有何具体差别。      希望有权威的解答。排除我和我女朋友心中的顾虑和疑惑。先谢谢大家了。

婚姻家庭
2008-03-15 09:36:22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房属于你与父母共同共有,婚后还贷部分,如果你作为还贷人,所还贷款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归女方。
  • 我搭车也问下,如果婚后取得房产(拆迁房,差价由我父母出),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这样算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房子里的装修,配偶和我共同承担,房产又该如何归属。
  • 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尽管是婚后取得产证,但是属于拆迁分得,原始来源是原有的房屋,仍然是婚前房屋的转化,因此不影响房屋的性质.就和用婚前个人存款婚后购买房屋的性质一样.当然如果产证上有二人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 我的理解也和侯律师一样,这套是拆迁房,婚前拆迁,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写我的名字,我觉得应该算是婚前财产的延续。
    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如有烦请律师指出。
  • 我另开贴讨论,打扰楼主了。
  • 婚前取得所有权的房产,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你及房产证上的共有人所有,如婚后一起还按揭款,则所还款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房产乙方应给另一方补偿。
  • 和上述观点一致
  • 你女朋友纯粹误解,只要房产证上面没有她的名字,她就无法主张该房屋的权利,如果你们在婚后偿还贷款的话,其中属于你的份额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取得的没有特别的说明的,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属于你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周兴芳律师
  • 你好:
    还款不会改变房产的权属,即便你们结婚后再还款,你女朋友仍然不是共有权人。
  • 父母出差价可能赠与也可能是借款,但房产婚后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取得的就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装修部分也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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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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