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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6年8月与上海一家经纪公司签约兼职演员,公司要求我在他们的指定影楼拍一套带200张模特卡的照片,共交费2200元,说200张模特卡是发到有关的摄影组的照片还含一张照片底板的光盘,可是在我的照片没有拍摄好的时候,我就已经按合同提前通知公司由于我怀孕的关系,不用他们履行安排通告的责任了,我要他们直接把我拍的有关资料归还我,符合合同上有关于不能接通告要提前通知的规定,之后我没有接到任何的通告,可是公司只还给我一套600元的照片和底板光碟,我由8月底开始索要我的200张模特卡,公司一直没有人给我正面回答,11月初公司一徐姓主管以错发出去为由,将我叫到公司将照片的光碟索要回去(当时不同意我的退款要求),说给我补印归还,如今已经又过了近两个月了,在此期间公司依然以各种理由拖延并态度恶劣,目前为止我除了看到12张照片,其他的关于模特卡是什么样子的都没有看到,我手上有公司给我开的收据,我于今天又打电话去公司问了情况,前台以所有人都不在公司为由,态度很强硬的拒绝答复我,说要我自己想办法,随便我用什么途径解决,如今我身体已经很不方便了,因为此事心情一直很郁闷,感觉自己被骗了

其它综合
2006-12-31 2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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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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