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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香港公司, 和荷兰公司在中国做了一个采购项目;现在项目结束了; 老板要我签一个和客人的保密协议; 没有期限,而且数目达到100000欧元,而我是雇佣给我们公司的,只是劳动关系, 在我的劳动合同中已经有关于要保密客人的信息的条款和罚款的条款了; 老板告诉我,公司和客人签了保密协议了; 我不签保密协议,客人不付钱,我也不能拿到钱; 我还在这个公司工作的; 我该怎么办?签还是不签保密协议; 如果签了后,那么我以后永远也不能碰客人这类产品了,而且也不能告诉别人我认识这个客人,和他的任何事情; 急求解答:

公司企业
2008-04-06 09:27:1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是商业秘密的范围,你有权不签.
  • 谢谢成都喻律师, 我只负责开发客人的产品, 所以我只知道客人的工厂是哪个,和产品情况;还有我就了解一点客人的情况;

    这样算不算商业秘密? 客人的保密协议说不能透露客人在中国的活动,其实我们项目结束了,我只知道他在工厂采购,大概有那些产品而已;
  • 如果是商业秘密,我能不能要求他定个期限和减少罚款的数目呢?
  • 我签了这个保密协议,客人告诉我说这个是国际性的, 是公司协议,协议里写着我是这个公司的人; 这个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加; 而且是无期限的, 你们说这个对么?
  • 我觉得按照中国的法律,我只要离开了公司, 3年以后我就自由了,可以这么说么

    [[i] 本帖最后由 happiewx 于 2008-3-13 01:35 PM 编辑 [/i]]
  • 没有强制性
  •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
  • 你想在老板手下继续捧饭碗,是要选择一下。不过,这类保密协议,执行效果很低,对方抓证据告你很难的。
  • 通常的保密协议分为商业上的保密协议、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
    商业上的保密协议通常是两个单位签订,同时负有保密义务的具体项目工作人员有的商业秘密持有方也要求联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的范围,在我国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界定。
    在法律的适用上,与对方是否为内资公司、外国公司无关,关键看对法律适用的约定。
    吕律师
    0371-65861356,15937122812
    lawyerlv@yahoo.com.cn
  • 可以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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