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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弟弟在上海一家饮料公司工作,从事工作期间将客户收取的设备押金和货款挪用,共计一万五千元左右,前两天由于害怕偷偷离开了上海,现在我们和他联系不上,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事情,他要承担什么责任。具他说共有六七家货款,每家数额在两千左右,当时都打了收条给别人,收条上写的是预付货款和设备押金。

债权债务
2006-12-27 16:07: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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