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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大学生,一年前我家商店被盗,丢失十余部手机和现金1万多元,事发后次日在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几天前嫌疑人甲去我们商店购买手机配件,店员根据嫌疑人甲手机上的序列号得知此部手机为我店一年前被盗手机中的一部,于是店员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派人将嫌疑人甲扣留,经派出所人员审问,嫌疑人甲指认此手机是从嫌疑人乙处购得,于是派出所派人去嫌疑人乙处调查,嫌疑人乙拒不承认手机是从我商店盗取,是从外地二手商店购得.... 现在派出所已将嫌疑人甲和嫌疑人乙释放。

婚姻家庭
2006-12-27 10:30: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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