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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1989年至今在一家国企(后改制)当临时工性质的司机,企业一直没与我父亲签定劳动合同,除了履行支付不一定的劳动报酬外,没有履行其他任何义务,如交纳社会保险。到现在我父亲已经49岁了,与企业领导协商,领导说就是干到60企业也不会多给你一分钱的, 请问我父亲还能够挽回多少自己的利益,他该怎么办。请善良的律师给帮帮忙,在此谢谢您了。

劳动纠纷
2008-03-13 09:58: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关键你付父亲是什么性质的人员,如果是失业人员,那么单位合同就是劳动关系,不是单位说临时工就是临时工的。
  • 他们单位原来是国营企业,后来改制的,我父亲就是自1989年到今天还在那里上班,只是单位一直没有跟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原来的国企的正式工都有档案的,我父亲等几名工人什么也没有。企业负责人说,你们不想干的时候(干不动的时候),走不走都不会给你们一分钱。我想问的是,企业方面没有跟他们签定合同,也没有社会保险,他们是不是可以要求企业补缴或者要求赔偿什么的。谢谢
  • 我在商场做促销员厂家已经撤柜,帐清了由于年前我迟到了(商场临时决定提前上班无偿的临班的人没通知道到我,我和领导说了她说罚临班,不了了之了)一个多月了商场说我还有一个罚单必须交上钱才能拿工资。原来的工资是厂家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我该怎麽办,还有1100元押金在上场呢?押金条上不是我的名字是厂家的
  • 当然可以,而且,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受时效约束。建议你在律师帮助下,找劳动监察。甚至,可以信访、找新闻单位。
  • 社会保险是职工老有所养的根本, 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
  • 建议你做录音电话,由厂家承认押金实际是你交的。押金单子在你手上吧,别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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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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