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厂生产的给水管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往建筑工地,建筑工地施工方使用后,发生漏水事故,我们到现场勘察认定属于建筑施工不规范引起,建筑工地施工方未按照国家施工标准施工导致漏水,建筑施工方不同意我们的认定,因此发生纠纷,建筑施工方因此将我单位起诉,我方向法庭提出要求对我的产品在工程上发生漏水的原因进行鉴定,可法院说没有必要只对你的产品进行鉴定是否合格,若有不合格项你就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我坚持要求对漏水事故发生原因综合鉴定对不对,现在需要一名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经验的律师代理此案。 问题: 1、施工方直接起诉我对不对? 2、施工方没有按照施工规范使用本产品,我有责任吗? 3、应不应该对施工方施工规范进行鉴定?

其它综合
2006-12-21 22:39: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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