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街口卖烤红薯,李某百般打扰我作生意,还对我的顾客百般阻拦买我的红薯.我稍有气愤,捏烂了他的柿子.他大怒,提起秤砣朝我背部砸了一秤砣,见他有再打之意,我伸出拳头回击,不巧打在李某脸上.事情告一段落.当天回家后,李某又找来两人,将我从家拉出,拉至牙医家,说他的牙被我打掉了,要我给他镶牙.但是当时我并未见他的牙掉.我当即为他镶牙,花了1800外加200元营养费.并且当天双方写下保证,事以至此,以后互不相干,不再纠缠,按了手印.谁料,李某今天又找到我家说要我再给他5000元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