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号凌晨3点左右,在我男朋友工作的歌厅,有5、6个客人喝多了砸店里的门,我男朋友的一个同事出来制止时和客人发生了冲突,后来我男朋友也加入其中,在打斗过程中我男朋友他们(共5个人)拿刀和棒子攻击客人,造成客人方一死三重伤的严重后果。
现在我男朋友和三个同事以聚众斗殴罪被关押在看守所,还有一个同事(也就是最先和客人发生冲突的)在逃,所有人都说在逃的那个是主犯,也是他造成客人死亡的,那个客人是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的,当时我男朋友他们并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打完架他就跑到我朋友家听消息了,当他刚得知死了一个人,还没来得及自首就被警察找到了。听说经过鉴定我男朋友拿的刀与死者身上的刀伤不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