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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4月26日与开发商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于2007年7月31日前交房,否则每延期一日按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五赔偿违约金,同时约定开发商于2007年11月31日前办好产权证,否则每延期一日按已交房款的千分之五赔偿违约金直至办好产权证为止。但到现在开发商一直没有交房,也没有办好产权证。 在同一天我也与开发商签订了返租合同约定从2007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房租。问; 1.我在收到第一年的房租后还能不能向开发商要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2.我能不能向开发商要延期办好产权证的违约金?什么时候要?是现在还是等开发商办好产权证后要? 希望有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帮我解答下。

房产纠纷
2008-03-12 16:51: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开发商不按照交房的违约责任.
  • 谢谢大家的解答。
  • 你好:
    首先你与开发商签订的返租合同是违返相关法律规定的,
    其次租凭与购买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其不会影响你的买卖合同.
  • 返租就是售后包租,法律明文禁止,不过,租金你也拿了,一般也不会要你退回,不过,对方以后要是不付租金,是个麻烦。
    当然,租赁与买卖合同不是一回事,你当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和延期办证的责任。延期办证的违约金现在就可以要,但是,这笔违约金应该多少,只有到办出证后才可以算清楚延期的天数和金额。当然你可以把违约金暂时计算至某某天。
  • 售后包租的方式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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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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