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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所小学的幼儿教师,以前学校的教师有所谓的\\\\\\\"公办\\\\\\\"、“民办”的说法,而我们不是“公办”,也非“民办”,然而我们又不像是代课教师。我们都已在学校工作十多年、二十多年。这次学校提出要给我们这几个教师买断工龄:也就是说按工龄每年发一个月的工资给教师。从此以后就一年一聘用。然而我们这几个教师都是40多岁的人了,以前学校也没有为我们买什么保险,如果这样我们以后的生活肯定没有保障。不知道学校就买断工龄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们又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急!!谢谢各位律师朋友帮忙先给个解答!!

债权债务
2006-12-20 14:04:4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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