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月18日和李琴夫妇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因为此小区是定时来水,但是李琴告诉我他家有水箱,等于全天24小时有水,结果11月中旬水箱就因为水管爆裂而停水了一个礼拜,因为其来水时间我均在外上班,只能靠水箱的水供应平时的日常生活,后来我联系了李琴夫妇,结果在我请假回家等他们来修理时,他们却告诉我现在小区在修自来水管,以后会24小时有水,一个礼拜的时间就可以修好,所以不需要水箱了,结果我就相信了,结果知道现在水管都没有修理好,我曾多次打电话请房东过来修理,结果房东却以我不在家为借口一直在推脱,我现在已经停水快半个月了(这是真正的没有水了)为了修理水管问题我曾多次请假回家,弄的我们经理意见也很大,现在房东的态度实在是让我感觉受骗了,所以我打算终止合同并在外另找房子中,另外一个情况就是,我住进房子的时候,房东告戒我有一个插头不可以拔掉不然会没电,结果半个月后我发现,那个插头的电线连接在一楼的一个单房,也就是说,他在别的地方用了我住的房间的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