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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老房子原来是属于我爸爸的叔叔,也就是我的叔公的。但在二十多年前,我爸爸和叔叔分房子的时候,奶奶把它分给了我爸爸,并立下证书,在叔公死后,房子就属于我们家,但叔公生前拥有居住权,也就是说,如果他愿意的话,还可以搬回来住。当时立这个证明的时候,叔公在场,也同意这样做,并在证明上签了名字、按了手指印;当时在场签字作证的还有很多人。 事隔多年后,我姑妈说叔公现在想改变主意,要把这房子留给她,要求我爸交出房子。

证券投资
2006-12-18 22:47: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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