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一个月前在郑州买了一套塑料造粒机.当时卖方给我的设备没有按照合同上要求送的一个机器给我,当时他立了一个字据说可以补上,但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现在想把机器给退了,机器买回来一直都没有用过的.因为合同说实行产品"三包",后来我 问了卖机器的老板说退货,他说只能退产品价格的50%,因为它是特殊机械,和印刷机器一样,但是我查寻了一下说如果在三包内是按照折旧费=折旧率(日)*天数*产品价格,折旧率为0.1%.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机械到底是按找那个老板说的50%来退货呢?还是按照法律上说的那个来计算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