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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1998年我们五兄弟筹钱在我们镇上买了一块地建了一栋三层的房子,打算以后一起居住。当时因为我二哥和二嫂出的钱的份额比较大,我二嫂是出钱最多的一个,所以我们就以她的名字登记房产证!后来房子建好了事情就发生了 2000年我二哥的项目工程上因为用钱紧张,就私下拿了房子的土地证作为抵押向A君贷款15万元(当时他是和他的两个合伙人,以共同承担风险的诚络签订借款合同的),就在下半年,由于他们的工程纠纷,以致工程款回收不了!(一直到现在还是无法回收,这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A君的干涉) 2001年A君到法院上诉,要求我二哥他们支付借款和利息,但是他们当时真的无法支付。后来法院认为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就活封了房子,打算将它拍卖(当然这个过程中,A君和法院部分工作人员的做法无论在法律和人道上都是非常不对的,有一次在年三十晚,居然在没有法律程序和上层批准的情况下,将我二哥强硬押到看守所,幸好我们及时发现,这里就不详细讲了) 由于我二哥在前年因为疾病,治疗无效去世了。现在我的压力非常大!现在我想咨询的是,我们的房子是否存在被拍卖的风险?我们如何才能保障我们其他兄弟的合法权益?还有下次法院的做法存在不对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办? 请律师们尽力帮助和详解。万分感谢!

婚姻家庭
2008-03-08 11:41: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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