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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的一名分行主任,我是从07年9月份进入公司的,签有劳动合同,公司深圳总部从07年11月份开始出现经营问题,资金链也断了,结果我们11月份本来要发的1500多的工资拖了大半个月才发了1000元,然后从12月开始就一直没发出工资了,到1月15日,公司的一些供应商开始上门闹事,公司要我们关掉店铺,暂停营业,武汉的负责人也从那天消失了,所有人都联系不上他们,后来过了一个多星期后负责人才出现,但仍没通知我们上班,我们一停就停到年后,当时武汉原负责人被总部调回了深圳,武汉这边由一个杨经理暂时负责,后来她通知我们初十开会,但开会内容并没涉及到我们分行主任的工作,只是要我们找就近分行报到,但是当时分行电脑都有,不可能在电脑上打卡,也没有具体工作分配,所以我们也没去上班,公司也没任何安排,到2月22日杨经理通知我们开会,同时又说公司总部目前有200万的款项发放到各地,解决各分行房租问题,开会内容就是说现在公司实行区域自保,自己赚钱先补自己工资,公司总部不再打任何款项到各地,包括我们的工资,当时还说已经有公司为我们公司投资几千万,既然有钱为什么不解决员工工资?而对我们分行主任也只是要我们第二天可以回各分行报到,但是怎么报到?找谁报到?以后主任再要做哪些工作都没有人给出具体方案,当天晚上我也有发短信给一位负责人,询问怎么报到,但未得到回信,我们第二天也有去分行,但那个时候的情况是没有我们的工作了,报到的分行也没有负责人来负责我们的工作,分配我们的工作,于是我们只好回家继续等待公司的通知,结果从此就没人管我们了,再接到公司电话,就说我们超过3天没有打卡,公司总部可能已经关闭我们的系统,把我们视为自动离职了。 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做?公司到现在欠了我3个月的工资,找负责人要,他们只会说现在分行都没开单,没有资金,等开了单了,再解决员工工资,这样一来,营销员开了单就先部补自己工资了,我们不做业务的人要等发工资得等到何年何月?要他们给个具体时间也给不出,我是否可以搞公司恶意欠薪?公司是否应该对我给予补偿?

劳动纠纷
2008-03-08 16:39: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的话,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 可以申请仲裁

    在我们上海也有创辉的案例

    员工全部通过“欠薪保障金”来支付拖欠工资的事宜
  • 你可请律师维权,先申请劳动仲裁。
  • 从你的叙述看,你和武汉创辉有劳动关系,武汉创辉应该支付你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由于公司拖欠工资,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矿工的问题。至于你究竟是旷工还是公司管理混乱没有考勤,在这类群体性纠纷中,是说得清楚的。简单讲,从法律上,你完全占理,但是公司没钱支付工资,倒是一个问题,建议你们尽快仲裁和诉讼,实施对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企业员工工资有有限的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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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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