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8年前,我家人以2300元的价钱买下了我大伯家的二间砖瓦房,大约50个平方,当时给钱之前打了欠条,可我们把钱给他后就反欠条给撒了。当时也没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他当时把房子买给我们时,把他的房产证押在了我们这,可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是他的。
如今,我们这快拆迁了,他便以房产证是他的名字为由要回房子。
请问,现在这房子是属于 我们的吗?还是他的?如果上法庭的话谁可能赢呢?我们现在没有能证明买他房子的证据,只有一本写了他名字的房产证。
如果是我们输的话,我们有没有权以现在的房价为准要求他给予赔偿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