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茶楼上班,12月9号那天,有一个结账单,我打了两次,金额不一样,相差二十元钱,老板提前看到我那长少的结账单,电脑里也是少的那张结账金额,怀疑我贪污公司营业款,但我第二天做账的时候我是按实收的上报的报表。老板说我贪污了,要开除我,然后让我按这张单子的比例来赔偿他,也就是说用这张单子的比例再*公司里在我做收银期间的所有营业款。我认为就算我在这张单子上存在有假账的意图,但没成为事实!
另外,公司押了我一千元押金,还有十天的工资!公司没有为我们买任何保险,加班也没付加班工资,没有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