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一项加工项目,对方是一家广州市的贸易公司,在与对方签合同的过程中,对方要求我交纳定金,我担心交纳定金之后,会被对方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而没收我的定金,当然我的产品质量是合格的,而对方则刻意说我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这种情况在现在的加工合作中经常发生。现在对方说不交纳定金可以,但是必须要办理银行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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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详细规定质量要求可预防对方随意提出质量问题,是否办理担保手续或交定金由双方商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办理银行担保手续各银行有不同,应向银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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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