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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父一直独身,18年前收养了一个男弃婴,当时叔父的年龄已大,就以养孙的名义办理了收养公证手续。因为叔父独身,这个男孩只和他在一起生活了很短的时间,以后就一直和我的岳父母在一起生活。但男孩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由我承担。他对我和妻子一直以叔父婶娘称呼。也就是说,这个男孩是和我叔父办理的收养公证,由我承担的抚养费用,在我的岳父母家长大。现在我的叔父和岳父都已去世,岳母住进了养老院。今年这个男孩已经18周岁,不上学了,身体健康,但很不省事,惹是生非,又不好好打工,我和妻子再不想理他了。

互联网纠纷
2006-12-19 11:08: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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