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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四年前是一个卖手机的营业员,在当时在上班时间离开了柜台手机就被一群犯罪分子把柜台的玻璃揭开,拿走了五台高档的手机,共计金额在16000左右,当时公司说责任在我,要我全赔所有的手机进价金额,我没有钱,所以已每月支付500,一直到把所有的金额还清为止.我在还了还剩1000元左右的时候就没有去还钱了,现在公司还要我把1000元还给他们,我现在是不要去还他们,他们说要是不还就要告我.我想问问我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全赔?公司有没有责任?

公司企业
2006-12-07 22: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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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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