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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8年了,婚后一直与老人一起生活,原来住一所平房,后来卖了买的现在的楼房。房屋的产权证是我的名字,曾做过公证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今年我爱人曾让我写过一个证明,说房子是老人的,没我们的分,我签字了,就有我们夫妻二人的签字。没有别的证明人。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要和他离婚,我有权要求分割楼房吗?我能分得多少?

证券投资
2006-12-04 15:53: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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