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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与我离婚,现在有一女孩,一岁5个月,妻子无工作,经营一小店,但现在不想经营,如果离婚的话她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且农村户口,户口还没有迁来。本人是一企业职工,有正常的工资收入。如果离婚的话,我看有法律的相关规定如下: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离婚,她没有正常的经济来源,虽然有劳动能力,但她的经济状况不如我,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我能取得孩子抚养权的胜率大么?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最好附有有法律上的相关条文规定。多谢了

婚姻家庭
2008-03-02 05:50: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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