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于今年6月与前妻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在房产小孩抚养问题上都无异议,当时
协议上写明小孩归她抚养,房屋系婚前财产(产权属于我父亲),离婚后三个月内她搬
走她的物品并迁出户口,小孩每个月给我探视一次。然而离婚六个月来迟迟不搬家不迁
户口,还在每月约定的探视日子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我看孩子,而且还以小孩生病花费
大我的抚养费少叫嚷要给小孩改名字。近日我想把空置已久的房子出租再租住其他地方,
她仍然拖延拒不执行协议。希望律师给予正确指引,谢谢!
一个万分苦恼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