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24岁,认识了一个35岁的男人,我又跟发生过关系,后来,这个男人说自己没有结婚,而且还说可以跟我结婚,刚才开始我很相信他,后来,我查出了他的资料,原来他都以经有小孩了,实际的年龄都40岁了,他把我给骗了,我现在应该怎么样去保护我自己.如果我怀孕了,又应该怎么样保护我自己.他又以他弟的名义开了一家工厂,是但是是他自己在管理一切的事情,然后他叫我去他工厂做出纳,我的职业本身也是做会计的.如果我去他那里做了出纳,把工厂的钱转为我自己的钱,就然后跟他说,他骗了我,这是培偿,我这样做会犯罪吗,会构成挪用公款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